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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1-04浏览次数:2253

各总支、支部:

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和省直机关工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就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参加对象

凡中共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按正式组织关系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二)主题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担当作为,改进工作作风,为推进浙江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主要环节

1、突出重点组织学习。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和职能职责,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2、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

3、述职评议查摆问题。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

4、客观公正作出评定。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30%)。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

5、言出必行抓实整改。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民主评议中,被评定为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党员需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2),被评定为合格等次的党员可不填写。

二、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

(一)参加范围

各党总支、党支部。

(二)评定内容及星级等次

参照中组部下发的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组厅字〔2012〕6号)、我省制定的分领域创建标准(浙创先发〔2012〕7号)和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基本标准(附件3),结合单位实际细化标准,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星级评定采取百分制,95分以上为五星级,90—94分为四星级,80—89分为三星级,70—79分为二星级,60—69分为一星级,60分以下为无星。各单位五星级党组织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先锋支部”一般应从中择优推荐。根据《关于全面实行底线管理深化推进后进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的通知》(浙直委发〔2018〕18号)要求,凡出现基层党组织底线管理标准中的十条情形的,应视情节评定为二星、一星和无星级党组织,直接认定为后进基层党组织。有“一票否决”情况的直接评定为无星。)

(三)方法步骤

按照“基层党组织自评、党员群众测评、上级党组织评定”的程序,先由基层党组织对照评定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并向上级党组织申报星级;再由上级党组织通过组织党员群众测评、广泛听取意见后,确定星级等次。学院将对星级评定情况及时进行反馈,并进行公示。对二星级及以下的基层党组织要制定整改提升方案,学院党委将落实联系领导,加强重点帮带,推动晋位升级。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的重要措施,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安排。

(二)严把工作质量。各总支、支部要认真学习中组部《通知》精神,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切实保证工作质量。

(三)强化督促指导。学院党委将组织力量,进行督查指导,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一般可不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要到下级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点评。

各总支、支部请于2019年1月18日前,将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情况,签字盖章后报送政治部F413,电子版发送至shishi@zjjy.com.cn,联系人:施师。


附件:

    附件1:转发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的通知.pdf附件2: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doc附件3: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基本标准.doc附件4: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doc附件5: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星级评定自评表.doc附件6: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学院.doc



中共熊猫体育委员会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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